1月9日,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消息,根据《政府投资条例》《青海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省发展改革委对省级预算内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开展“穿透式”监测,全面构建起月调度、季预警、年核查的闭环监测模式,不断提升省级预算内建设项目监管能力和水平。
自2023年全面启动省级预算内建设项目监测工作以来,省发展改革委积极开展省级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动态、跟踪监测,围绕项目基本建设程序、开完工率、投资完成率、资金到位及支付率等关键指标和项目存在突出问题,先后对2022-2024年度下达的8批次、136个省级预算内建设项目开展月调度监测,形成监测月报、季报20期,补齐省级预算内建设项目监管短板。
针对月调度发现的未按期开复工、建设进度严重滞后、前期及施工准备手续不齐全不规范和建设规模调整等问题,通过查阅项目资料和实地踏勘相结合的方式,实现实地抽样监测市州全覆盖,核实问题及时向属地发展改革部门、项目建设单位、日常监管单位反馈,督促问题及时整改;提醒相关地区和部门加强项目服务监管,及时跟进进度滞后项目,力促项目按期完工,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。
围绕问题项目整改、项目进度滞后等方面开展“回头看”,推动项目监测由“看病把脉多、开方抓药少”向“精准把脉、开方治病”转变。通过开展月调度监测和季预警提醒,省级预算内建设项目主要指标明显提升。截至2024年底,全省省级预算内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、累计到位资金和累计支出资金较2023年同期分别增加3.1亿元、5.26亿元和3.58亿元;项目开复工率、资金支付率较2023年同期相比分别提升4.6个百分点、5.0个百分点。(记者 王菲菲)